
【湖北黨建】湖北清廉村居建設圍繞“四大行動”展開
編輯:武漢大學 時間:2021-10-11 09:40
清廉村居建設,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重要抓手,是清廉湖北建設的重要載體之一,事關基層黨風、政風、民風。
近日,省紀委機關、省委組織部、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省民政廳、省司法廳出臺《關于推進清廉村居建設的實施意見》,部署在全省廣大村居開展“四大行動”,即新時代黨建引領村居治理行動、村居監督體系和監督能力提升行動、村居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整治行動、村居作風建設一體推進行動,讓村居遍開“清廉花”。
開展新時代黨建引領村居治理行動
清廉村居是黨組織堅強有力、黨員干部廉潔勤勉、權力運行公開透明、“三資”監管規范有序、村風民風淳正向善的村居。
開展新時代黨建引領村居治理行動,重點是做好始終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全面加強村居基層黨組織建設、選優配強村居帶頭人隊伍、教育引導村居黨員干部擔當作為等方面的工作。
在全面加強村居基層黨組織建設方面,實施意見要求,健全“行政村黨支部(總支、黨委)—村民黨小組(黨支部) —黨員聯系(中心)戶”的村黨組織體系。全面推進村(社區)黨組織標準化規范化建設。開展鄉村治理示范村建設,建好“紅色美麗村”,扶持“綠色發展村”,培育“善治示范村”,持續整頓“軟弱渙散村”。
開展村居監督體系和監督能力提升行動
開展此行動,重點是做好規范村居小微權力運行、深化村居事務公開、強化村集體“三資”監管、做深做實村居政治巡察、推動各類監督貫通協同等方面的工作。對此,實施意見進行了安排部署。
在規范村居小微權力運行方面,要分類梳理權力事項,以縣(市、區)為單位統一制定規范本地村(社區)小微權力清單和履職流程圖,推動村居小微權力監管更加清單化、流程化、規范化。開辟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小微權力運行公開與監督渠道。
在深化村居事務公開方面,要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全面實施村(社區)事務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村級事務“四議兩公開”和村級黨務、村(居)務、財務“三務”公開制度。
在強化村集體“三資”監管方面,要推進村集體“三資”信息化管理,推廣使用湖北農村資產產權交易系統和“三資”監管系統,實行信息動態更新和實時查詢監督。
開展村居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整治行動
開展此行動,重點是做好持續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強化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專項監督、推動基層掃黑除惡常態化、深化重點領域大數據監督檢查等方面的工作。
其中,在持續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方面,實施意見要求,加大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力度,重點查處資金管理使用中貪污侵占、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截留挪用等問題;項目建設中貪污受賄、設租尋租、利益輸送等問題;政策執行中吃拿卡要、優親厚友、收受賄賂等問題。
開展村居作風建設一體推進行動
開展此行動,重點是做好堅持糾“四風”與樹新風并舉、大力弘揚清廉文化、扎實推進移風易俗等方面的工作。實施意見對這些工作分別進行了安排部署。
在扎實推進移風易俗方面,實施意見強調,把廉潔奉公、尚簡戒奢、崇德向善、和諧敦睦等內容納入村規民約。引導村(社區)干部群眾自覺抵制高價聘金、大操大辦、封建迷信、帶彩娛樂、亂占濫建等陳規陋習,推動黨風政風與村風民風良性互動、向上向善。
實施意見要求,推廣“積分超市”“紅黑榜”等有效做法,建立鄉風文明評議激勵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