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鄉村振興】鄉村振興背景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路徑探索
編輯:admin 時間:2023-11-07 06:57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意味著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入了新階段,以新型職業農民為代表的農村經濟發展主力軍,開始得到了全社會的高度重視。同時,發展和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是目前我國農村產業可持續發展中的一個重大問題,也是目前鄉村產業研究的熱點問題。雖然目前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已經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人才培養方面,還存在著很大的改進和提高的空間,因此,我們必須要對其中的具體問題進行深入剖析,探索出一條在鄉村振興戰略下,培養新型職業農民的行之有效的路徑。
完善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體系
做到因地制宜。在不同的地區,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政策以及自然地理環境都存在著差異,所以,每個地區都應該對其進行具體的分析,并與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相結合,構建出一套科學的、有自己特色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體系。
新型職業農民
做好體系分級。目前,我國在培養新型職業農民方面在體制上存在著一些不完善,因此,必須構建健全的培養機制,第一步就是要將這個培養體系進行分類。因為新型職業農民的培養是一件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因此,要確保在培養過程中的每個環境項目都能切實地實現,就必須結合農村的實際生產發展情況,對農戶進行分級培養。
注重激勵培訓。為增強新型職業農民培養的積極性,還應從制度上構建一套激勵培訓機制,為新型職業農民在農業生產中提供多種方便和協助,確保整體培養工作的穩定性,確保每一個培訓環節都能順利完成,從而提升培訓課堂的質量。此外,還應建立起一套針對農戶的評價機制和激勵機制,對農戶的知識掌握情況進行定期的評估,并根據評估的結果給予獎勵。
優化現代化農村制度安排
推進財政資源向農村傾斜。雖然“十二五”規劃中已經有了“三個重點,三個確保”的表述,但由于政府在公共財產的分配上還是偏向于城市,造成了農村經濟發展的停滯,因此,要改變這種狀況,必須采取多種措施,如平衡社會公共物品的供給,創新財政金融制度,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等。農村是一片廣闊而又充滿希望的土地,農村的投資潛力巨大,將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
在頂層設計上轉向城鄉融合發展。城鄉融合發展的根本是要使城鄉居民的權利能夠相互銜接起來,這就需要加速構建城鄉融合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實現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一體化,從而推動城鄉間的要素流動。
推進土地流轉制度改革。土地流轉制度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制度創新,應該在明確土地所有權的前提下,實現對土地的最大限度的利用,使土地與城鎮建設用地一樣,實行“同價同權”,由市場來定價,由政府給予適當的補貼,使農民成為真正的土地擁有者,從而使農地的資源能夠實現城鄉之間的雙向流動。
政府要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
提升農民的社會地位。政府要繼續加大對農村的扶持力度,大力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減少城鄉之間的教育差距,充分發揮農民在農村中的作用,營造良好環境。
完善農村公共服務設施。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可以讓農民得到便利,還能為農村居民帶來幸福感,政府要合理統籌城鄉發展,對農村公共基礎設施進行合理、集中的配置,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合理增加財政扶持。政府要為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提供足夠的資金,并對要對培訓專項資金的管理制度進行規范,確保各項資金的補貼都能夠及時到位,職業培訓計劃能夠如期進行,并積極地探索政企合作模式,盡可能地爭取到更多的社會資源,為培養新型職業農民工作提供更多的財力和物力,從而從根本上解決農村教育資源質量不高的問題。
激發農民的內生動力
深入開展宣傳工作。在培養新型職業農民過程中,宣傳工作是不可或缺的一環,能夠推動整個培養工作的進程,為推廣培養工程營造了良好的培養氛圍。宣傳工作是培養計劃的第一項工作,可以加深農民對培養新型職業農民的認識,擴大培養計劃的覆蓋面,提高農民的積極性,讓更多的人參加到這個計劃中來。
發揮農村基層組織作用。在鄉村振興的過程中,政府要全方位地為提高農民素質做好引領和保障工作,要確保農村更快更好發展。在實質上,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育是一個加強農民自我形象、增強農民主體性、挖掘農民潛能的過程,發揮農村基層組織作用,使農民成為鄉村振興成果的享受主體,從而激發農民的內生動力。
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將農村的基礎設施短板補齊,這是提高農民對農村的認同感和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前提。在我國,農村的建設也是一個長期的可持續發展的過程,要想實現農村的全面振興,需要對其進行全方位的細節性考慮,從而實現農村社會的整體效益。
來源:紅網